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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技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发布时间:2022-02-15 15:31:22浏览量:字体:

2021年,市科技局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统一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情况

1.加强法治思想宣传,强化理论武装。市科技局积极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专题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贯彻落实。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关键少数”的法治意识。邀请市委党校法律和文化教研室副主任辛军副教授来我局举办讲座,为全局干部职工专题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召开了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组织开展了多项活动,包括组织党员及积极分子走进苏州革命博物馆,开展“重温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学习党史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中共党史苏州记忆》专题讲座,组织开展了“党员分享荟”暨优秀党员讲党史活动,赴张家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场研学暨廉政教育活动,举行了“红色大讲堂”专题辅导,举办了“学党史,砥砺奋进新时代”青年干部主题演讲比赛等,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

2.党务业务融会贯通,推动贯彻落实。一是市科技局推进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将市科技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合并,成立市科技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苏科政〔2021〕4号),加强局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能力。二是在普法专栏开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的专题宣传,发挥普法阵地作用,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并贯穿于科技创新工作之中。

3.切实系统研究谋划,着力解决问题。一是依法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园区、昆山、吴江、常熟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单一窗口”已经启用。通过打破部门间壁垒,实现来常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居留证件业务办理“一窗受理、一并发证”。持续做好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审批,外国人工作许可事项申请采取“告知+承诺”,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部实现7个工作日内办结。进一步落实《关于打造“苏州最舒心”外国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若干举措》,全力配合“苏州市法人服务总入口”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开放“绿色通道”,无需先出境再入境。二是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第七届法治文化节方案》的通知(苏法宣〔2021〕1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局长张东驰带队走进苏州广电“十点说法”栏目,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生物安全法》《出入境管理法》《江苏省发展高新技术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典型案例释法,第一时间解答了听众热线提问。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围绕技术转移奖励补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实验动物流入市场、外国高端人才引进等科技企业和科研人员关心的问题,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的做了解读,并给出了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建议。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落实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并落实《苏州市科技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苏州市科技局2021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2.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赵建明多次召集政策法规处全体同志开会,听取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概况,研究局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局办公会议研究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苏州市“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重大行政决策、研究审议局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研究审议“十点说法”直播方案等等。

3.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局党组参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题讲座,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新的《生物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等专题培训。明确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需包含依法行政相关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

4.推动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纳入年度干部职工考核评价重要内容。一是督促党员干部在年度干部学习任务中,要学习不低于50%的法治建设工作方面的课程。二是督促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全省第四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全局党员参与率99%。三是督促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完成市级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目前全局15名持证执法人员已全部完成培训。四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等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

三、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修订出台规范性文件2件(附件1),均严格落实立项、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廉洁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发、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文并解读等程序;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合规率均保持在100%,同时强化规范性文件档案管理。二是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开展涉《长江保护法》《营商环境条例》《外商投资法》《行政处罚法》的多轮规范性文件清理,年底再次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在局官网上向社会公布。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修订《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办法》,签订《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和《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等。二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6次,涉及企业等社会组织25个,在检查中更注重服务。三是结合权力清单,修订出台《苏州市科技局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版》和《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苏科政〔2021〕10号),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助力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四是积极推进赋权事项工作落实。根据市编办《关于推进“三区”赋权工作的通知》和市协调办《关于做好赋权清单梳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姑苏区、相城区、吴中区科技部门沟通协调,实现“三区”同权。根据市协调办统一部署,在与省科技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加大对自贸区和14个开发区的业务指导,目前自贸区和14个开发区均已完成2项省级管理事项的承接。

3.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在局官网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苏州市“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列为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事项的承担主体、实施流程、时间节点、材料归档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确保责任、细化到人、落实到点。二是发挥局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参与1件局重大行政决策、2件规范性文件、33件政府合同的制定,充分发挥“外脑”咨询效能。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廉洁性审核、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落实。四是实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

4.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更新维护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在市信息监管平台、法治监督平台、普法平台、市场监管平台等报送执法信息。科技项目申报实行全程网办。落实行政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治化。

5.宣传贯彻新《行政处罚法》。一是围绕新《行政处罚法》的修订历程、行政处罚在科技领域的管辖和适用范围、行政处罚的执行及法律责任,对科技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宣讲会。二是对局15名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项培训,立足科技部门具体工作内容,推进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指导行政执法人员正确理解、正确适用《行政处罚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6.深入开展科技普法工作。一是结合中心工作和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市科技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二是依托“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充分用好行政执法检查、结对社区服务、科技计划项目指南解读等契机,向各类创新主体宣传《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三是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生物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为我市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开展了不少工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短板:

1.科技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科技系统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的精神内涵掌握不多。自觉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法律法规不多,存在与己无关无所谓的思想,工学矛盾还比较突出,不能做到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法治意识不够强,认为科技局不是重点执法单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现象,没有充分认识到科技工作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相互关系。

2.系统建设法治营商环境水平有待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各专项工作间尚未形成有效联动,法治建设对企业创新发展的助推作用尚未充分显现。部分涉企政策兑现流程相对繁琐,需要提交多次材料,部分已出台的政策由于缺乏配套实施办法或细则,可操作性尚显不足。目前创新政策主要围绕内容领域进行分类,尚未把“用户思维”“客户体验”贯穿在政策制定宣传过程中,企业需从多项政策中自行查找、筛选适合自身的政策。

3.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过程有待完善。计划不够严密,未经计划、临时制定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现象仍然存在。行政规范性文件条文依据对照不够详细严谨,有的条文找不到出处,表述口语化,标点使用不够严谨。在公众参与环节,没有全部通过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对于少数企业或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不够及时、不够全面。

4.重大行政决策把握不准,理解不够透切。《重大行政决策程程序条例》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对于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到底是不是重大行政决策,是市级重大行政决策还是部门级重大行政决策把握不准。在公众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环节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尚未做到“条条有反馈”,反馈时效性有待提高。

5.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作为不够。科技政策主动宣传不够,满足于编辑《科技创新政策汇编》,满足于发放到各板块,政策只停留在文件上纸上网上,导致有的企业不知情、政策落实不到位。由于人员变动等原因,有些政策连贯性不强,甚至存在朝令夕改、政策缩水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6.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全面。信息公示的动态维护调整不够及时,执法记录偏重于某一种手段,视频、影像、文字等综合记录手段的应用还不充分,公示的内容不够全面。在“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不够扎实,满足于送几本法律法规书籍,没有做到真普法。

五、整改举措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重点围绕督察清单,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法治意识。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的精神内涵,做到入心入脑。及时传达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精神,确保宣传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自觉学习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克服与己无关思想,克服无所谓现象,要正确处理法治教育学习与业务工作的辩证关系,做到内容时间人员效果“四落实”。要强化法治意识,严格要求,把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列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作为干部提升作用必要条件,要对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理论进行考核。要充分认识到科技工作与法治政府工作的相互促进关系,只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才能更好支撑科技创新工作。

2.提升法治建设系统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深化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文字音像记录、执法案卷评查等相关要求;加强行政许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等单项工作的协调联动,做到过程上衔接、数据上连续、内容上一致,夯实法制体制机制基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作为,加大科技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把“谁执法谁普法”真正落到实处。

3.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修制定报备制,经办公会议审议并在局网站公布,如确需临时制定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也必须及时申报并经局办公会研究方能实施。在制定修订过程中,要充分调研,严密组织,政策法规处和法律顾问视情况可提前介入。要严格认真学习研究上位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条文依据对照必须充分详细严谨,条文都要有出处,没有出处必须注明理由;要认真对照关公文写作规范要求,规范严谨书写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全部通过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同时要多征求相关市场主体意见,并对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环节收集的意见及时反馈,即使是少数企业或单位提出的个别性意见建议也要落实反馈。始终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起草、制定各项程序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合规率达到100%。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要求。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程程序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意义的认识程度。对于什么是重大行政决策,到底是不是重大行政决策,是市级重大行政决策还是部门级重大行政决策把握不准的,要及时请示司法部门。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并及时、规范在局官网公布。要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核等程序,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

5.提升行政权力监管能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要求,依托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最新技术手段,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权力监管效率。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通过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议等机制,提高执法监督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6.完善惠企便企政策体系。重点围绕中小企业培育、高企能力提升等方面,优化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对企业引进亟需的境内外创新人才给予更大力度支持;围绕创新主体梳理政策,制定相应的办事指引、政策实施流程图和材料清单,确保科技企业看得懂、工作人员会操作。优化政策申请和兑付流程,加快推进部门间数据对接共享,力求做到申请资料不重复提交,大力压减不必要的佐证材料,普惠非择优类政策能无需申报、直接兑现,有效提升科技企业享受政策的便捷性和满意度。

附件:市科技局2021年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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