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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市级科技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高新处发布时间:2019-09-30 09:18:03浏览量:字体: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放大作用,加强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2018〕96号)和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市科技局起草制定《苏州市市级科技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
  2009年,市政府就出台了《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2009〕156号)和《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五个办法的通知》(苏府办〔2009〕194号)。2013年,市科技局出台《苏州市科技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科规〔2013〕9号),经过近六年的探索发展,已累计为近2000家科技型企业补贴科技贷款利息支出1.57亿元,切实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在政策支持力度、范围等产生了新需求。
  二、起草过程
  制定过程主要分为学习调研、研究讨论、征求意见等阶段,在参考借鉴上海、广州等地经验做法,形成了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发函形式,先后征求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市相关政府部门、各市、区人民政府、各板块科技局和各金融机构等多个层面意见。经多轮意见征求和完善补充后,最终形成《实施细则》。经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9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1-3条 阐述了《实施细则》制定目的、贴息项目补偿对象和贴息资金来源。
  第4-5条 明确了贴息项目申报需满足的条件、补贴方式以及补贴额度等内容。 
  第6条 明确了贴息项目的申请与审核流程。
  第7-9条 明确了《实施细则》监督与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弄虚作假骗取科技保险费补贴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各市、区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管理细则,明确《实施细则》施行时间,原政策废止情况。
  四、《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
  《实施细则》的制定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满足新形势下企业实际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加大支持力度。加大科技信贷融资补贴力度,按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支付利息(含担保费)给予最高50%的一次性补贴,对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补助额度最高达到100万元,对瞪羚企业补助额度最高达到50万元,对其它企业补助额度最高达到30万元。
  (二)扩大支持范围。对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瞪羚计划企业、高成长创新型企业、领军人才企业等六类科技型企业进行贷款贴息补助。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科技贷款贴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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