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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解读

来源: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9-04-30 09:49:02浏览量:字体:
  2019年4月4日,《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讨论通过,4月16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苏府办〔2019〕69号公开发布。现对该《若干措施》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18年,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我市成立了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了全市生物医药产业“1+N”发展模式。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精神,聚力培育先导产业,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市发改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苏州工业园区等板块,牵头编制了《若干措施》。
  二、起草过程
  自2018年底以来,市发改委多次走访信达生物、基石药业、苏州医工所等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召开专题座谈会,在深入细致了解生物医药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及政策诉求的基础上,会同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等单位,结合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际,编制形成了《若干措施》(初稿)。
  在《若干措施》起草完善过程中,市政府相关领导多次带队,赴各地生物医药企业和重点板块调研、座谈,并专题研究部署《若干措施》起草工作,对文稿涉及的政策标准和任务举措作了具体指导。
  3月29日,市政府办公室向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再次征求了意见建议,市发改委及时对反馈意见加以归纳吸收,对《若干措施》文稿再一次修改完善。
  4月4日,《若干措施》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讨论通过。4月15日,市政府办公室以苏府办〔2019〕69号公开发布《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5章24条,主要聚焦新药创制、高端医疗器械和前沿生物技术,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采取支持鼓励研发创新、优化审评审批流程、优化产业环境等措施,力争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对标国际的优秀成果,引进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具备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项目,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卓越、优势领域竞争力强的本土企业。
  支持研发创新部分,主要针对企业或机构开展新药、医疗器械和仿制药研发以及取得相关资质认证给予资助,同时在临床试验资源和建立伦理委员会等方面提出了相应工作举措。
  推动产业发展部分,主要针对项目产业化、企业技术改造、研发生产模式创新和开拓国内外市场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同时重点提出了优化新药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探索非化学合成类生物医药项目和化学合成法原料药生产项目分类审批监管、推广应用地产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优化发展环境部分,主要针对引进创新机构、重大项目和企业总部、人才金融支持、建立公共平台和支撑体系等方面明确了相应资金支持和任务举措。
  下一步,苏州市各地各部门将在临床试验资源、伦理委员会、加快审评审批、地产新药纳入医保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为推动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努力。

附件下载

附件: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原文: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苏州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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