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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来源:发布时间:2019-02-03 10:57:55浏览量:字体: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充分发挥技术转移对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市科技局起草制定了《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的制定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市相继就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对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2013年起我局先后就技术经纪人管理和奖励、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平台运行出台了4个规范性文件,经过五年的实践,对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产生了新需求。
  二、《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
  制定过程主要有学习调研、研究讨论、征求意见等阶段。在参考借鉴上海、广州、杭州等地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征求意见稿,通过书面、实地走访、座谈等形式,先后征求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各板块科技局、技术转移相关企业、机构等多个层面意见。经五轮意见征求和完善补充后,最终形成《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经局法规处合法性审查、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发布。
  三、《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六章19条。
  第一章“总则”共3条,包括制定目的、依据、支持对象,市成果转化平台的含义界定、服务用途。
  第二章“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共4条,包括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定义、技术合同的定义,科技成果的吸纳方和输出方补助标准。
  第三章“技术经纪(经理)人”共3条,包括技术经纪(经理)人的定义,挖掘技术需求、促成科技成果转化的补助标准及培训补助标准。
  第四章“技术转移机构”共3条,包括技术转移机构的定义、补助标准及技术经纪(经理)人挂靠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组织管理”共3条,明确职责分工、补助经费的联动支持方式及拨付方式。
  第六章“附则”共3条,包括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的惩戒办法,明确《实施细则》施行时间、原相关政策废止情况。
  四、《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
  《实施细则》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行了整合、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突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细则》覆盖了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基础架构中成果吸纳方、输出方、第三方、平台等各方主体,充分激发各主体技术转移活力,充分体现系统性。
  (二)积极结合苏州实际需求加强引导。引导近年来我市布局建设的与大院名校共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新载体,更好的服务区域产业、输出技术成果;同时,强化技术转移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形成省、市、市区三级联动支持。省、市、各板块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支持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

附件下载

附件:《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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