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苏州市科技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苏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时间:2025-02-12 14:34:40浏览量:337字体: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市科技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对照《2024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将苏州市科技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局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亲自部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要求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结合三中全会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举措,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积明多次听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情况汇报,牵头组织起草《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纲领性政策文件。先后8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科技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2.细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根据机构改革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局法治政府建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领导小组职能,党政主要负责人4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并推动落实《苏州市科技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苏州市科技局202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结合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局主要负责人带队赴科研院所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0多,赴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检查4次以上,赴科技型企业开展调研工作50多次。

3.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要求。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把学习新思想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苏州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深刻领悟党中央、省委、市委大政方针。2024年举办8期全市科技系统“前沿技术”科技大讲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主题开展7次专题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4次,普法教育4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及讲座3次,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分析会1次,同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述法、领导班子述职述廉制度,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 ⠼/span>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举措成效

1.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对局党组的巡察检查工作。根据市委工作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4月底至6月上旬进驻市科技局,对局党组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巡察检查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努力为巡察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基础,积极配合并圆满完成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检查工作。

2.高质量完成《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意见》起草工作(以下简称“苏科创十八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技与产业、产业与资本深度对接,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着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局党组成立工作专班,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标上海、深圳等主要城市的政策措施,研究起草“苏科创十八条”,并在9月26日的2024苏州国际科创大会上予以发布,高质量完成了“苏科创十八条”起草制定工作。

3.研究起草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的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苏州的重要指示精神,锚定“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主承载区,基于提升政策集成度、强化科技对接产业、提升政策竞争优势”三方面考虑,成立工作专班,牵头起草《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苏州市实施“八大工程”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文件,为科技自立自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政策支撑

4.加强局机关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一是督促局机关干部职工在“苏州市干部在线学习中心”必须有50%的课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方面内容。二是认真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先后开展了《行政复议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以及“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法治保障”专题宣讲会。三是及时参加市有关部门举办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和市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等组织的行政执法、普法讲座等集中培训活动。

5.积极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综合查一次”改革有关决策部署,市科技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对吴江区2024年度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涉及企业11家,涉及外国人16人次,检查结果均符合有关规定。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检查吴江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54家,均符合有关要求。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企业名单、行政执法证件及检查结果均在局网站或现场进行了公示,并现场制作行政执法检查记录,同时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平台进行了回填,检查率、回填率均达100%。三是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有关要求,利用行政执法检查的契机,及时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苏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及时解答企业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受到企业普遍认可

6.做实科技类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科技类社会组织业务专题培训。邀请市民政局专家,对全市30多家科技类社会组织相关负责人,围绕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年检流程、注意事项以及重大事项报告、换证、换届、负责人公示等制度进行详细解读,提升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水平,促进科技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良性发展。二是认真做好科技类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属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年度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督促指导科技类社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组织开展年检,较好地完成了25家科技类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三是根据社会组织管理要求,2024年新登记成立科技民办非企业2家,基金会1家。督促指导6家社会组织及时换届换证,并对13个科技类社会组织换证换届更换法人等拟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在官网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督促指导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审核及管理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省、市“双减办”有关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各板块动态梳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现状,截至2024年12月,苏州市共有在营的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78家,目前已通过审批准入的35家,主要提供编程、机器人、科学试验、乐高等培训内容。二是高度重视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双减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工作,目前35家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资金监管均已纳入“国平台”“苏智合资金监管平台,防止培训机构卷钱跑路引发社会安定问题此外,市科技局还通过组织专项排查整治、严格规范运营管理、建立常态走访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等措施,有效加强预付费监管工作。

8.扎实做好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2024年完成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政府合同以及30余件其他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及时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工作。2024年,制定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修订部门级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均达100%。二是对《苏州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研究工程中心合作共建协议》等2件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报备司法局,报备率达100%。三是发挥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政府合同及30多件科技合同、协议等进行法律监督,并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合法。四是监督指导有关处室及时处理信访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等投诉问题。2024年,处理信访投诉案例5件,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2件,确保矛盾不扩大,问题解决在部门。

9.认真审核行政权力事项,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一是根据市委编办、市数据局有关要求,及时梳理校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市科技局现有行政权力事项共6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即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内部管理服务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38号)要求,切实做好有关保密工作。行政处罚5项,2024年度无行政处罚案件。

三、问题和不足

2024年,市科技局虽然较好地完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但对标市委市政府、市依法治市办有关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一是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进一步深化。

四、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市科技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和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论述,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持续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性的认识,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的精神内涵,做到入心入脑,深刻理解科技创新工作与法治政府工作的互促关系,稳步提升法治意识,以高质量的科技立法、执法、普法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效的法理支撑。

二是提升法治建设系统化水平。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建设;加强行政许可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等单项工作的协调联动,夯实法体制机制基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谁执法谁普法”真正落到实处。积极做好科技领域法治化平台建设,方便群众办事,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苏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研判,应纳尽纳。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征求意见、审查、报备等各项程序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合法率达到100%。

四是提升行政权力监管能力。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要求,依托国家、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等最新技术手段,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行为,提升行政权力监管效率。按照市依法治市办关于“综合查一次”有关要求,推进科技领域“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212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