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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区县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政策法规处发布时间:2020-02-18 10:32:28浏览量:字体:

苏科政〔2020〕2号

各市、区科技局:

按照《江苏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苏政办发〔2019〕86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区(县)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等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内容

1.摸清危化品家底。请各市、区科技局认真组织本辖区内区(县)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梳理排查本单位涉及的相关危化品情况,明确涉及危化品的名称和数量、危化品风险等级、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等,指导其参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73、74大类(详见附件1),填报相关表格,并汇总辖区内涉及相关危化品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相应建立本地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危化品信息库。我局将在各市、区排查工作基础上建立全市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危化品数据库,并上报省科技厅。

2.完善管控制度和工作档案。各市、区科技局要督促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危化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和管控制度(详见附件1),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根据危化品种类和危险特性分区分类贮存,建立规范贮存台账。对贮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化品的,应按照管理要求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各市、区科技局应建立本地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危化品工作台账和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明确责任处室(科室)和责任人。

3.及时更新信息库和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各市、区科技局要定期掌握本地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危化品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地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危化品基本信息和安全风险分布档案,按要求将涉及危化品的种类、数量和安全风险变化情况报送市科技局。

二、工作要求

1.各市、区科技局要认真督促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危化品等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重要庆典和重大活动等时间要督促辖区内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危化品专项检查,指导有关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请各市、区科技局于2月25日前将汇总的“涉及危险化学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信息表”和“本地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风险排查表”报送市科技局;每月25日前将本地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危化品等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科技局;每季度第1个月5日前将本地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涉及危化品安全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更新的危化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等报送市科技局。

3.请各市、区科技局于2月20日前报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详见附件4)。

联系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罗来庆

电 话:65230821    邮 箱:luolq@szkj.gov.cn

      

附件:1.有关说明及名词解释

      2.涉及危险化学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信息表

      3.本地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风险排查表

      4.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

      5.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14日


附件1:有关说明及名词解释附件2 涉及危险化学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3 本地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风险排查表附件4: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附件5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省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危险化学品等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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