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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技服务业处发布时间:2020-01-10 16:43:47浏览量:字体:

苏科服〔2020〕2号

各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4号)(以下简称省《通知》)的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市2020年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省《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省《通知》上提及的关联企业不得申报。

2、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各市、区科技局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组织和受理工作、申报资格和材料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严格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有严重社会信用问题或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不予推荐。

3、2020年实行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的申报方式,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项目申报材料经各市、区科技局网上确认后提交。 

二、申报类别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定向择优重大创新项目(A类)、产业创新专题项目(B类)和高新区专题项目(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其中,B类项目各地(昆山、常熟除外)不超过8项进入苏州初评环节;A、B两类中的高新区项目占比不低于60%。

昆山市、常熟市(含省级以上高新区)的项目,由当地科技部门进行审核,并行文推荐报送。

三、工作进度

1、2月3日(星期一)前,各市、区科技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A、B、C类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一份)、股权结构证明(一式一份盖章)。

2、2月10日(星期一)前,各市、区科技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B类项目申报书及附件(纸质档装订,一式三份不盖章)。

3、2月27日(星期四)前,A、B、C类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待各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打印、装订材料。

4、2月28日(星期五)前,各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提交辖区内项目申报相关材料如下:(1)文件类:项目推荐意见、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两份),其中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还须提供各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公函(盖章纸件一式三份);(2)材料类:项目申报书正稿(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项目附件审查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装订,盖章)。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65240989

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

市科技局成果处:65240990

张家港市科技局:58286126

太仓市科技局:53522636

吴江区科技局:63981883

吴中区科技局:67682292

相城区科发局:85182161

姑苏区经科局:68727615

工业园区科信局:66681658

高新区科创局:68751565

2、其它未尽事项详见省《通知》中的具体要求。

附件:《关于印发〈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4号)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10日


附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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