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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科研院所主体责任,市科技局开展节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来源:科技服务业处发布时间:2020-04-27 16:28:32浏览量:字体:

为切实做好市科技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和危化品综合治理工作,督促科研院所落实主体责任,市科技局在“五一”劳动节前开展科研院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在前期风险隐患排查评估的基础上,市科技局成立检查组对华中科技大学苏州脑空间信息研究院、中科院苏州医工所等9家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在各科研院所检查现场,检查组强调要对实验环节中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处置等环节全过程严格管理,要开展经常性隐患排查,切实做到隐患及时整改,对实验室管理制度进行优化、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实验室危废桶缺少标识、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未签订本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等问题,检查组当场签发《整改通知单》,限定整改期限,要求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

此外,根据《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风险排查的通知》(苏危综治办〔2020〕6号)要求,检查组对全市科研院所危险化学品储罐进行了摸排统计,掌握了储罐建成年限、储存介质、压力温度、改造提升计划等方面内容,形成台账资料,并报市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直至问题隐患全部整改,形成问题隐患闭环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危化品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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