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关党建 > 工作动态

苏州市印发办法,将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全面融入发展党员全过程

来源:苏州日报发布时间:2021-07-19 15:10:27浏览量:字体:

近日,苏州市印发《关于将党史学习贯穿发展党员全过程健全“入党第一课”制度的实施办法》,将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全面融入发展党员工作五个阶段25个环节,提出重点落实好“十个必”要求。

《办法》的“十个必”要求具体包括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两必述”、谈心谈话“两必谈”、教育培养“三必训”和党史基本知识“三必考”。其中,“两必述”要求,将党史学习认识体会作为入党申请书的必备内容,写清对党的历史的认识体会;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应当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报告本人开展党史学习的阶段性进展和思考认识。“两必谈”要求,把学习党史作为支部书记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的必谈内容,作为党委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的必谈内容,通过谈心谈话了解他们对党的光荣历史的认知和态度,帮助他们不断端正入党动机。“三必训”要求,高标准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发展对象短期集训和预备党员集中培训,把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作为三次培训的必修课程和必训内容,精心开发党史课程,提高培训质量。灵活运用党史实境教育、线上教学等有效方式,就近就便用好革命遗址遗迹、“海棠花红”先锋阵地等苏州本土红色资源,集中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三必考”要求,把党史基本知识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党员标准化培训结业考试的必考内容,及时更新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党员培训结业考试题库,进一步丰富党史知识内容,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结业。

《办法》要求,各级党校要组织力量开发完善党史学习精品课程,不断提高党史学习培训质量和效果。加大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培训力度,将“十个必”要求纳入发展党员履职资格认证考试重要内容,作为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重要方面。要把“十个必”要求及时传达到每一名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

相关文件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