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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科技局2019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

来源:政策法规处发布时间:2020-03-12 10:48:12浏览量:字体:

根据《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110号)精神,按照苏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2019年,我局围绕完善机制、全面清查、宣传解读等方面,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审查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我局组织架构情况,调整完善了一把手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苏科政〔2019〕12号),明确政策法规处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牵头部门,负责对我局履行公平竞争审查情况进行协调和指导。二是加大《苏州市科技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试行)》(苏科政〔2018〕11号)落实力度,优化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对起草部门初审、法规部门复审、定期汇总归档等流程进行了细化和界定,从操作层面为我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

二、落实政策措施清查

根据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部署,在2018年政策措施清查的基础上,我局对牵头出台且现行有效的28项存量市级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和14项增量市级政策措施,以及8项存量部门级政策措施和24项增量部门级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清查。按照“分类推进、责任到人”和“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要求各处室严格对照五部委《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的审查标准和流程,对本处室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自我审查,形成初审意见,再由政策法规处统一复核,形成审查结论。

经全面审查,截至2019年12月底,我局现行有效的有关产业发展、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24增量政策措施没有出现排除限制竞争、违反公平竞争情况,可以实施,其中包括10项2019年出台的政策措施;10项存量政策措施没有出现排除限制竞争、违反公平竞争情况,可以继续实施。

三、开展政策宣传解读

为深入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我局通过宣传解读、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内提升审查业务水平,对外优化审查工作氛围。一是充分利用市科技局网站、官方微信号等网上宣传渠道,开设“公平竞争审查”专栏,及时解读国家、省、市公平竞争审查政策。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宣传阵地作用,开展“公平竞争”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意义和成效,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通过办公会议、内部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和政策措施承办人,深刻学习领会《市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府〔2017〕110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等文件精神,提高各处室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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