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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推进法治苏州建设强大合力

来源:苏州日报发布时间:2021-04-20 10:34:19浏览量:字体: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全国法治建设先行区,苏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保持“开放再出发”的起跑姿态,用高水平法治建设保障高水平民生,以高质量法治环境助推高质量发展。

苏州高标准推进法治建设,加强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提升统筹推进合力;率先出台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环境;高标准实施“七五”普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下沉网格,让法治走进千家万户……为绘就长三角一体化协同发展、“强富美高”新江苏的新蓝图贡献“苏州力量”。2020年,据省工商联受省委、省政府委托实施的《苏州市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综合评估报告》显示,苏州市法治环境位列全省第一。苏州还先后获评首批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强化统筹设计绘制法治蓝图

苏州市委出台《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考核办法(试行)》,坚持党委研究决定重大法治事项,全市各级党委将研究重大法治事项列入常委会内容,将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相关情况列入年终述职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019年,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挂牌成立以来,承担一体推进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统筹职能,扎实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市上下以同心同德的精气神交出了沉甸甸的时代答卷。

苏州市、县两级建立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各个方面,全面规范健全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运行机制,落实完善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机制,“一体建设”新格局初成。

在探索“一体规划”新路线中,苏州出台法治建设规划(2016-2020年),明确“施工图”“时间表”;法律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启动,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进行整体性、系统性、关联性考评;运用“互联网+监测”平台精准明确各级法治建设责任,法治督察足迹遍布城乡;在全国率先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细化法治建设指标,推动建设“法治诚信”成为苏州营商环境最硬内核;在全国率先出台“苏法十条”,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围绕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建设,苏州推动沪苏嘉毗邻区法治一体化合作,打造“区域法治共同体”……法治建设“一体推进”的新成效日益明显。

提升履职能力打造法治政府

2020年3月,苏州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苏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其中依法确定了不予处罚事项248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206项,范围涉及市场监管、劳动用工、工程建设管理、河道管理等多个领域,将亲商理念、柔性举措融入涉企行政执法,充分彰显执法温度。

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法治为准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进程中,苏州聚焦改革创新,在省内率先出台“不见面审批”清单,成立行政审批局,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清单与法律依据同步调整。通过推行“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等改革,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全市高频审批事项实现100%“不见面”审批。深入推进“证照分离”试点,工业产品许可目录从24类减少至10类,群众反映强烈的“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解决。升级苏州城市生活服务总入口“苏周到”App,完成133个服务事项接入,电力、税务办理等政务服务环境大为改善。

为提升法治建设公信力,苏州不断健全政府权力监督机制。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出席行政复议听证会,提高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和行政机关应诉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增长,2020年全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平均出庭率达到96%以上,行政争议发案量、败诉率持续“双下降”。

坚持人民至上护航美好生活

为了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苏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各领域全过程。

今年4月8日,全省第七届“司法日”活动当天,在外省工作的听障者朱某通过快递方式向苏州市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寄来了锦旗和一封“无声”的表扬信,感谢中心工作人员及承办律师帮他通过申请法律援助成功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徐美健表示:“强化民生领域法治保障,把人民群众在执法司法案件中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作为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

为此,苏州市委每年召开立法工作会议,研究审议年度立法计划,统筹推进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工作。积极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织密基层立法联系点,普遍推行立法前评估制度。持续实施关爱民生法治实事项目,推行法律援助负面清单,全市18家产业园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覆盖进一步拓展。在全市协同运作下,《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被列为市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被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积极推动数字治理列入立法项目,为提升城市能级、优化社会治理效能提供更有力保障。

为了营造崇德尚法社会氛围,“法企同行”、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陆续开展,启用全省首个服务企业法治需求平台,研发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驻印尼、菲律宾、新加坡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为苏州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保障。“七五”普法深入推进,“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公证司法鉴定惠民月”、法治文化节等法治惠民活动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徐美健表示,全市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扎实有效的教育整顿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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